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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头版“再请放人”(图)

2013-10-24 来源: 多维 评论0条
        北京时间10月23日,在长沙警方宣布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将陈永洲刑事逮捕后,《新快报》当天头版刊布特大号字体评论员文章《请放人》进行反击,称“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向长沙警方叫板。在同日刊登的辩白中,《新快报》披露陈永洲被捕之经过,并坚称陈永洲所为是职务行为,并无不妥,中联重科理应与报社直接接洽。

        随着中纪委、中宣部介入调查,《新快报》24日在头版再以大字号标题写道“再请放人”。内容包括中国记协介入调查、长沙警方述说因由、中联重科高层回应以及《新快报》己方的立场和态度等。

新快报头版再请放人
《新快报》24日头版“再请放人”

        中国记协敦促长沙警方彻查案件,并宣称坚决维护记者的合法采访权利不受伤害。据悉,记协已与公安部联系,要求确保记者人身安全和依法公正处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负责人则表示,已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公正、稳妥处理此事。总局将坚决支持新闻媒体开展正常的采访和报道活动,坚决维护新闻记者正当、合法的采访权益,同时也坚决反对各种滥用新闻采访权利的做法。

        长沙市公安局认定,陈永洲捏造的涉及中联重科的主要事实有三项:一是捏造中联重科的管理层收购旗下优质资产进行利益输送,造成国资流失,私有化。二是捏造中联重科一年花掉广告费5.13亿,搞“畸形营销”。三是捏造和污蔑中联重科销售和财务造假。在报道过程中,陈永洲没有具体依据,也未向相关监管、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只是凭自己的主观臆断。

        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杜峰表示,《新快报》与中联重科的纠纷,源于“对方对我们长期的严重失实报道”。他介绍说,在过去近一年里,《新快报》刊发了记者陈永洲关于中联重科的大量报道,涉及10多篇稿件,其中存在大量不实信息。

        “在作这些报道之前,这个记者和媒体,没有对我们进行过直接采访,没有来过我们单位,没有来过任何电话、短信或邮件提出采访请求。”杜峰说,在看到这些“不实报道”后,针对对方不实地采访、不求证的态度,中联重科一位高层负责人曾在2013年6月专门带队前往新快报社沟通,希望澄清事实、停止不实报道,但未果。中联重科也发过公告作出澄清,但对方依然连续进行“不实报道”。

新快报头版评论
《新快报》23日头版“请放人”

        《新快报》相关负责人也于23日作出回应,称陈永洲的报道属于正常职务行为,“如果陈永洲报道有问题,我们非常欢迎中联重科通过正常渠道和程序跟我们交涉。可以和我们打官司,如果官司输了,我们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我们就关门”。“我们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所发的所有报道,总体上是比较客观的,在我们看来没有什么特别的问题,没有发现陈永洲有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的事情。他关于中联重科的报道中唯一的事实性差错就是将‘广告费及业务费5.13亿元’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元’”。

        这位负责人同时也透露,在《新快报》刊发关于中联重科的批评性报道之后,中联重科有一位副总裁曾来过报社进行沟通,后来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个人实名微博上公开指名道姓指斥《新快报》及陈永洲“诋毁中联重科”。《新快报》登报要求高辉撤销不当言论,但高辉没有反应。《新快报》随后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高辉侵害了《新快报》和陈永洲的名誉权,天河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关键词: 新快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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