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5月23日 24.6°C-28.9°C
澳元 : 人民币=4.8
凯恩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男子离婚十年后以孩子非亲生为由要求损害赔偿获支持

2017-03-23 来源: 家事有章法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男子离婚十年后以孩子非亲生为由要求损害赔偿获支持 - 1

张龙和刘英的婚姻是不幸的。他们结婚第三年就离了婚,距今也十多年了。

婚后第二年,张龙就发现刘英和别的男人在一起生活,一怒之下将二人告了,法院最终判决二人犯重婚罪,免予刑事处罚。

后张龙和刘英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载明,结婚后有一男孩,离婚后由女方抚养,男方自愿一次性支付抚养费5万元整,其中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男方每月可探视一次。

十年间,张龙一直被蒙在鼓里,不知道孩子并非他亲生。

直到后来,孩子被改了姓,张龙愈发开始怀疑,征得孩子同意后,采集了孩子的毛发,进行了亲子鉴定,得出其与孩子之间不存在生物学上的父子关系的鉴定结论。于是张龙先是起诉要求刘英返还5万元抚养费,获得了法院支持。现在张龙又以刘英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刘英再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刘英则辩称,当时其与案外人发生婚外性关系并育有一子系应张龙及张龙父亲的要求,是为了张家传宗接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因夫妻一方存在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就过错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进行赔偿。本案中,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案外人发生婚外性关系并育有一子的行为,违反了夫妻应相互忠实的法定义务,确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痛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虽称其与案外人发生婚外性关系并育有一子系应原告及原告父亲的要求,但被告未能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且有悖社会常理,法院难以采信。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赔偿金额则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予以酌定,确定为3万元。(文中均为化名,切勿对号入座)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content@sydneytoday.com。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info@sydneytoday.com 商业合作: business@sydneytoday.com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news@sydneytoday.com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