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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一场因在朋友圈炫富引来的血案

2021-10-17 来源: 网易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这么富有的人家,卡里面竟然只有1300元”

网络时代人们都习惯性分享自己的生活,也习惯性浏览别人分享的生活,但事实上暴露太多个人隐私很有可能会引来一些危机,之前有粉丝通过网红直播背景的一扇窗户爬到了她家,2015年就有人因为在朋友圈炫耀自己的财富而招来入室抢劫灭门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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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5日的陕西西安未央区南康新村,从某两间民房经过的人,都注意到了其过道中间的两个旅行箱,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了什么,其中一位村民也对突然出现的行李箱很是好奇,就上前试探着打开了,结果这个世界上最血腥的一幕在他眼前展现——

无数人体组织,一双眼睛还大睁着瞪着他,村民被吓得倒地,围观群众连忙拨打电话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展开调查,很快确认死者是住高陵区的一家三口,于是高陵区连忙和市里的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始调查,当下科技手段发达,大家专业水平过硬,很快就把凶手给抓住了——李朴。他为什么如此残忍地杀害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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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朴出生于1990年的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西崔家庄,他的人生经历没什么好说的,促使他犯罪的主要是他的感情生活,这个男人结婚之后还不安分,在外和一个女子同居,这种行为是要受到道德谴责,且法律还不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不过李朴泥足深陷,全身心被这个情人所攫取,还产生了“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说我是个真正的男人”的想法,但他又没有那个本事,没本事又要勉强自己充胖子,那么把自己逼到最后的结果就是犯罪,他想到了去抢劫,可是抢劫谁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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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想这个问题一边刷朋友圈的李朴,这时候看到了一条晒高昂化妆品的分享,他一看晒的人是自己情人的闺蜜张某英,他之前就是通过自己情人加的这位闺蜜张某英的微信,而张某英是个做化妆品生意的白富美,老公王某也是某公司的优秀职员,两个人都是有车有房的主,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生活点滴。

于是李朴想:“那应该很有钱!就她吧!”这一天是2015年3月10日,确定好要抢劫张某英一家的李朴做了一系列准备,然后在3月14日晚上7点,到达了张某英家的小区,他走的时候还特意骗走了情人的手机打电话给张某英,于是张某英毫无防备地让他进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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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这一开门,李朴就将刀抽了出来,在张某英老公王某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勒住他脖子要抢劫,抢劫遭到抵抗,就将王某捅死了,其后他又拿刀逼张某英交出银行卡和现金,张某英把东西都给了他,他还不满意,见张某英爬去厨房,竟上前又捅了她几刀,导致张某英身亡。

然而悲剧依然没有停止,李朴走的时候,张某英和王某3岁的儿子,因为不幸看到父母被杀的场面,虽然不懂但也害怕得大喊大叫,于是——“我怕邻居或者外人听见,就顺便将他杀了”。

后来由于张某英就只有500现金,李朴出去取钱的时候,发现卡上竟然只有1300元,于是李朴再次返回受害者家中找钱,但没找到,恼火的他选择把一家三口碎尸泄愤,之后扔在了南康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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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作案过程持续了3小时,李朴表现出来了异于常人的冷血,3月24日被逮捕之后,他也没有任何紧张的情绪,面对记者的采访,还屡次表达了对受害者没钱装有钱的轻蔑和诧异——“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么富有的人家,卡里面仅有1300元,和我当初的预想差得很远”。网上浏览通缉令,还说:“我竟然能值6万元!”

他也明确表示了自己从未想过投案自首,而他的行为由于不是以杀人为目的,而是以抢劫为目的,所以单独构成“抢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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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中,李朴有入户抢劫,抢劫致3人死亡的情节,并且杀人后还进行了肢解、抛尸、逃避追捕等一系列行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十分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巨大,2016年6月13日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朴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受害人家属83178.5元。

这时候他说有点害怕了,害怕自己才2岁的孩子走自己的老路,但事实是孩子未必会走他的老路,只会因为李朴走了这条路,而在之后的生活中,无法避免成为被有意无意孤立的隐形人。

这个案例也再一次警醒大家,“保护隐私”“财不露白”是避免觊觎带来伤害的永恒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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