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上夜班打瞌睡被公司开除,法院:公司赔 4.8 万!
孕妇值夜班期间忍不住打盹几分钟,却被记录在案,被开除。公司这操作遭到网友热议。
近日,广东珠海中院对一起因员工打瞌睡被开除的劳动争议案件作出终审判决。
2019 年 6 月,小艺被已工作 7 年的公司以上夜班时打瞌睡为由辞退并拒付赔偿金。公司称,小艺有 4 天凌晨分别睡着 6 分钟、8 分钟、28 分钟及 6 分钟,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小艺称,打瞌睡都发生在凌晨四五点,且时间较短,正常的生理需求。小艺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48146 元。
公司不服向香洲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公司行为属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该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珠海市中院。
法院认为,公司单方解约时,要兼顾情理,考虑合理性问题。
小艺的违纪行为均在夜里,并未严重影响岗位职责。小艺处于妊娠初期,属特殊的生理阶段,打瞌睡行为有其身体客观原因。珠海中院认定小艺不构成严重违纪,驳回公司上诉,公司需支付赔偿金 4814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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