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甜被罚没722万或将3年内不能代言广告 发信致歉表态接受处罚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28日消息,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722.12万元。
经查明,景甜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果蔬类”食品为普通食品,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
对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除了广告代言外,景甜的商业版图也甚广。根据天眼查App显示,景甜共关联4家公司,其中3家为存续状态,包括上海泉溪文化传媒工作室(有限合伙)、东阳横店景甜影视文化工作室、宁波高新区艺惠影视工作室。其中,东阳横店景甜影视文化工作室、宁波高新区艺惠影视工作室均为景甜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成立于2014年、2018年,经营范围均为影视文化相关及广告服务等。
上海泉溪文化传媒工作室(有限合伙)成立于2021年4月,经营范围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市场营销策划等,由景甜和丁崇武分别持股99%、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丁崇武。
根据我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景甜3年内将不能代言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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